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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外国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cjy001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5日

根据安徽省学位办《关于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学位办〔2016〕6号)和《宿州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7年开始,凡在我校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安徽省组织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课程考试(其中英语类专业第二外语为日语,课程代码00840),所取得的成绩(必须是在我校学习期间取得)作为在我校申请成人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的成绩。原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申请学位院校为“宿州学院”)继续有效。

特此通知。

宿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