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5年12月修正)
2、《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皖教高〔2013〕10 号)第五条(四)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要求:⑴申请人应提供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毕业证书遗失声明作废原件。⑵毕业证明书编号规则(共12位):学校代码(5位)+办理年份(4位)+流水号(3位)。⑶学校应通过平台信息查询、档案资料核查等方式,认真核实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如实填写毕业证明书。
二、服务对象
宿州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三、申请条件
毕业证书遗失
四、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遗失声明(报纸);
3、2寸蓝底证件照2张;
4、宿州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书。
五、服务流程
1、申请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遗失声明;
2、申请人携带刊登有遗失证明的报纸、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书、二寸蓝底证件照2张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
六、办理时限
每年6月20日-7月10日和12月10日-12月30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七、收费标准
无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7-368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