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班主任核查,目前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11名学生因个人原因向学校递交退学申请,依据《宿州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成字[2020]3号)文件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同意王倩倩等11名学生的退学申请,予以退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2月21日―29日,若有异议请联系学生科0557-3682621。具体名单见附件。